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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》条款规定,北京办事处现对《在职住院》理赔申报期限通知如下:
2008年12月30日以前的理赔申报材料报销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5日。上报材料须提供蓝本首页复印件和个人信息条形码复印件。逾期办事处将不再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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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《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》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接轨,办事处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,《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》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互助保障期。即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《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》的一个保障期。
为了缓解年底集中投续保工作的压力,每年可从10月1日起至次年1月15日止在网上进行下一个自然年度的电子投保工作。望各代办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按照办事处要求,及时安排网上投续保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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